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退[2000]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6
实施时间: 2000-1-26
失效时间: 2007-7-25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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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东丽、津南、西青、北辰、塘沽、汉沽、大港区国家税务局,五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为了保证出口退税及时、足额到位,更好地支持企业出口创汇,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同时,有效地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规定,现对我市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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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法[2007]2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25
实施时间:2007-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