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税政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流[2000]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2
实施时间: 2000-1-2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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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公局,稽查局:
  近来,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相继提出了一些增值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其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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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第三条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法[2007]2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25
实施时间:2007-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