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0]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6
实施时间: 2000-1-6
失效时间: 2007-12-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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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国家税务总局未下发具体操作办法前,我省地方企业申请办理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需填报《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见附表),呈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方可按规定进行抵免。
  二、申请企业需提供&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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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地税发[2007]106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12
实施时间: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