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新地税二字[2000]5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1
实施时间: 1999-7-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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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经济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第三条 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是指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性设备,不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的设备、以“三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的设备。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资金,即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等。其中银行贷款包括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
  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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