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化工行业经济合同审计规定
发文文号: 化办发[1995]506号
发文部门: 化学工业部
发文时间: 1995-10-4
实施时间: 1995-10-4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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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根据《审计署关于健全内部审计的若干规定》,结合化工审计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化工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以保障企业依法订立履行经济合同,保障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 凡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管合同及联营合同、投资合同等均属经济合同审计范围。
  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经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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