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非正常户清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04]148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8
实施时间: 2004-4-8
失效时间: 2007-7-13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42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局(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基础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全市2002年底前认定的非正常户进行一次集中清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征管部门和信息中心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非正常户的清理工作。清理名单放在FTP/市局服务器/信息中心/非正常户清理文件夹中,下载后请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进行核对,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二、为做好这次清理工作,市局同时提供了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又另行办理税务登记的有关信息。请各单位充分利用这些信息,对原未清缴的税款和发票进行追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甬国税发[2007]104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3
实施时间:200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