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外[2004]3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5
实施时间: 2004-2-5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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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4]54号,以下简称新申报表)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实施新申报表的宣传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并下发的新申报表,按接轨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原有17张主表和附表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在附表中增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纳所得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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