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法[2003]1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17
实施时间: 2003-12-1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4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14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