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当前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进[2003]3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4
实施时间: 2003-12-4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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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当前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3]1267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总局要求,就做好2002、2003年出口货物的无信息疑点上报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应及时将总局文件要求通知企业。
  二、疑点上报时间及方式
  (一)专用税票企业通过专用税票疑点录入程序录入税票疑点,各地退税机关汇总后,于12月9日前上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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