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3]13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9
实施时间: 2003-12-1
失效时间: 2007-7-13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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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是整顿税收秩序、推进依法治税、规范增值税抵扣的重大举措。各级国税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学习总局“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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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次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国税法[2007]12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3
实施时间:200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