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05]6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3
实施时间: 2005-7-3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消费税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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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2号)转发给你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比照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执行,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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