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发[2000]2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12
实施时间: 2000-6-12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01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0]9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在接到企业申请后,要及时进行实地调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一个月内逐级报至省局审批。
  二、各级主管国税机关要加强对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