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3]7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29
实施时间: 2003-6-29
失效时间: 2007-7-1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6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26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推行工作。“一窗式”管理模式充分体现了总局领导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次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国税法[2007]12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3
实施时间:2007-7-13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国税发[2009]11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6-4
实施时间:200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