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有关问题通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3]6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9
实施时间: 2003-6-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08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有关问题的通告的通知》(国税函[2003]588号)转发给你们,文中第三条关于主机共享企业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购买规定,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