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征[2003]1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30
实施时间: 2003-5-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29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以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税务登记代码问题。鉴于税务登记代码的调整涉及面较大,省局正在与省地税局协商,具体办法将另行下达。现行税务登记代码赋法不变。
  二、关于纸质申报资料的报送期限问题。采取数据电文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