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3]3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28
实施时间: 2003-3-2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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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确保全省今年6月底前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覆盖到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规范税务代理机构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服务的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3]18号)精神及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浙江省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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