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所[2002]8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12
实施时间: 2002-11-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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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杭州、丽水、台州、绍兴、金华、温州、湖州、嘉兴市国家税务局、杭州市萧山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税函[2002]8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下:
  根据《通知》要求,为使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2002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不突破就地预交15的比例,平保杭州分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2002年4季度税款明年1月不再就地预交,由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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