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4]153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29
实施时间: 2004-6-29
失效时间: 2007-9-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55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明确如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国税函[2007]574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6
实施时间:2007-9-6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国税函[2009]415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27
实施时间: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