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05]4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13
实施时间: 2005-4-13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4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49号)要求,以下税收优惠政策到期(2004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
  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查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00]12号)。
  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障性企业移交......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