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冀州市华林板业有限责任公司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7
实施时间: 2005-4-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0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衡水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冀州市华林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衡地税发[200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该公司是利用林业三剩物为主要原料全部生产中密度纤维板的企业,属于林产品初加工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71号)规定,同意免征该公司2004年度林木产品初加工生产经营所得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