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函[2010]1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2-8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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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境内企业股权的,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境内企业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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