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5]4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1
实施时间: 2005-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83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唐山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请示》(唐地税发[2004]17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省局《纳税人财产损失审批管理办法》(冀地税发[1996]92号)和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的规定,经对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报的财产损失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同意对该企业发生的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财产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