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冀财教[2005]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5-2-25
实施时间: 2005-2-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6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教育局:
  为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两免一补”工作,保证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提高农村人力资源素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各司其责,紧密配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两免一补”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贫困生的界定和教科书采购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资金审批、核拨进程,并加强资金管理监督。主要领导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思想上、组织上、人力上予以切实保证。
  二、合理制定规划目标。2005年首先对40......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