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2]8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7-30
实施时间: 2002-7-3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8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权限,仍按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