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政办发[2005]3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4-21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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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全省所有市、县(市、区)都已出台了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文件,140多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了社会保障范围。但是,由于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各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保障资金筹措不到位、保障水平偏低以及相关配套措施不够完善等问题。为深化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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