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进[2002]2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5-20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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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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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doc    
附件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doc    
附件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单证齐全)正式申报表.doc    
附件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doc    
附件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doc    
附件7: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通知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