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开展审核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4]46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1
实施时间: 2004-1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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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开展审核检查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工作是落实全国征管会议精神,强化增值税抵扣管理的重大举措,是强化税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刻认识审核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合理配置资源,在人力、物力、财上充分保证此项工作的开展。部门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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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审核检查移交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