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发[2004]4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5-27
实施时间: 2004-5-2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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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4]4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级财政、国库、税务机关要本着方便纳税人的原则,指定商业银行办理现金退税。县级地税、国税机关结合本部门工作,可各指定一家商业银行。纳税人凭税务部门开具的《领取退税通知书》(见附件)、完税凭证复印件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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