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4]16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23
实施时间: 2004-9-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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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5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部门分工区县局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下载全部发票比对结果,负责《稽核结果导出工具软件》的下载、安装、升级和技术支持工作;税政管理部门负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的更新,并使用《稽核结果导出工具软件》分纳税人导出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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