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三类资产”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资字[2004]42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4-9-7
实施时间: 2004-9-7
法规类型: 改制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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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资委、财政局,省属有关大中型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根据原省经贸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河北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冀经贸企改[2003]237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程序指引>的通知》(冀经贸企改[2003]407号)和国务院国资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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