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税前扣除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资字[2004]29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4-7-15
实施时间: 2004-7-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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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政办[2003]28号)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国资委与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完成了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的交接。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国资委为有效行使出资者职责,需要加强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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