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1]15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4
实施时间: 2002-1-4
失效时间: 2009-6-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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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140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贯彻落实《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办法》,切实开展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以下简称纳税评估)工作,有利于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增强对纳税人的监控力度,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打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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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国税发[2009]11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6-4
实施时间:200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