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1]9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17
实施时间: 2001-10-1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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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为加强防伪税控企业开票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清理工作。为此,省局提出以下清理的要求和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自文到之日起,各地应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发票使用情况和纳税申报等情况,对所有防伪税控企业的最高开票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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