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样本》[2001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征[2001]2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22
实施时间: 2001-10-2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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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规范普通发票票样、种类,决定对1998年版的发票样本进行修改,编印《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样本》(2001版)。现就普通发票种类及使用范围、印制要求和防伪措施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发票的种类及使用范围目前,纳入我省国税系统普通统一发票暂定为5类27种(含涉税管理凭证),具体名称和使用范围如下:
  (一)通用特殊类发票
  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换票证。专用于国税机关在特殊工作需要时调换发票。由国税机关开具。
  2.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发票。用于未取得营业执照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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