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模拟网退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外[2001]11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9-11
实施时间: 2001-9-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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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模拟网退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564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模拟网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应由省公司统一向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报送税前扣除申请和有关资料,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审核后,呈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批。为确保模拟网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工作尽量在2001年完成,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应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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