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进[2001]3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9-30
实施时间: 2001-9-30
失效时间: 2007-7-13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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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浙江省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浙江省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范出口退税审核审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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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次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国税法[2007]12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3
实施时间:200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