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稽[2001]4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9-5
实施时间: 2001-9-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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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1]6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协查信息管理系统1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我省各级国税机关狠抓协查系统各项工作的落实,整个协查系统运行基本正常,正在逐步发挥协查系统应有的作用。
  1-6月份我省受托回复率在全国排名第二,7、8月份的受托回复率均在98%以上。尽管如此,协查信息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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