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资源增值税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驻桂监[2009]4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7
实施时间: 2009-4-7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5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和《财政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增值税纳税证明.xls    
2、一般增值税退税计算表.xls    
3、申报退税企业申报信息表.doc    
4、申报退税企业基本信息表.doc    
5、《XX年X_X月再生资源销售收入审核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