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所属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4]74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1
实施时间: 2004-5-1
失效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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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2003年成品油及其他应税产品销售收入和应纳增值税情况,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所属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增值税预征率由0.75%调整为1.4%。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2004年新增非独立核算加油站的增值税征收,也按本通知及相关文件执行。
  三、本通知自2004年5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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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国税函[2009]415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27
实施时间: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