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外[2000]1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20
实施时间: 2000-3-20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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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不含宁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0]2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了扩大吸引外资,鼓励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各级税务机关尤其是涉外税收部门要严格、认真地做好落实工作,对外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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