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进[2000]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21
实施时间: 2000-2-2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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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0]9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应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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