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外[2000]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5
实施时间: 2000-2-5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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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外税分局:
  为完善国家售付汇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3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是防止逃套汇和偷逃税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正确运用有关政策,认真审核纳税材料,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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