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清理取消降低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调配工作中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价费[2004]231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8-3
实施时间: 2004-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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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市(州、地)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4]1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96号)精神,为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结合现行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规定,现对涉及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调配工作中有关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并经请示省人民政府领导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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