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价费[2004]247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8-19
实施时间: 2004-8-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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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从2002年开始,我省在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学校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起到了重要作用,受到了贫困地区学生和家长的普遍拥护。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全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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