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对省图书馆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黔价费[2004]316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4-11-3
实施时间: 2004-11-10
失效时间: 2011-5-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253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贵州省图书馆:
  你馆《关于申请贵州省图书馆新馆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报告》(省图[2004]28号)收悉。为提高图书馆科学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图书馆文献开发和信息服务功能,更好地为读者服务,根据图书馆购置软件和硬件设施,资金投入较大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读者借书、借期刊、阅览、查资料等服务实行一卡多用,即:“一卡通”,读者IC卡工本费为每卡15元。
  二、读者IC卡注册费为每年10元,收取注册费后,不得再收取验证费、书刊修缮费。
  三、你馆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图书馆的馆藏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黔价费[2011]96号
发文部门: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1-5-24
实施时间:20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