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监字[1995]3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5-8-28
实施时间: 1995-8-28
失效时间: 2006-3-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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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加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的经费管理,保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各项工作的完成,我部制定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试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附件: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办事机构)经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市)及地(市)两级财政监察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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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3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6-3-30
实施时间:20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