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依法成立的税务代理机构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3]210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28
实施时间: 2003-10-28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2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我省经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审核批准成立的税务代理机构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务代理行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2003]94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一、已成立的事务所名单:
  云南玉溪仁人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玉溪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红河振兴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红河古雪......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