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所属一心堂连锁店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云国税函[2002]364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5-24
实施时间: 2002-6-1
失效时间: 2007-9-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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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跨地区设立非独立核算一心堂连锁店实行增值税预征——结算办法的请示》(昆国税发[2002]1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跨地区设立的6个非独立核算的一心堂连锁店应纳的增值税实行在当地预缴,在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结算的办法。
  二、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6个一心堂连锁店在当地按销售额依1%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所缴税款凭在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的应纳增值税中抵减。具体操作办法按云国税发[1999]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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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国税函[2007]574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6
实施时间:20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