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3]177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0
实施时间: 2003-9-10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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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暂行规定
  为切实加强我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进一步明确税务机关内部工作职责及税企双方责任,准确、及时办理“免、抵、退”税,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正式启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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