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2]24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6
实施时间: 2002-12-6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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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发布〈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金融企业符合条件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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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四条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国税函[2007]574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6
实施时间:2007-9-6